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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收集理赔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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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收集理赔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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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导读:如何收集理赔材料?知道了保险事故发生后索赔所需预备的证实材料,但申请人仍旧会觉得“麻烦”——这各种各样的证实材料到哪儿索取呢?实在,保险理赔所
    关键词: 理赔,收集,材料

         

    如何收集理赔材料?知道了保险事故发生后索赔所需预备的证实材料,但申请人仍旧会觉得“麻烦”——这各种各样的证实材料到哪儿索取呢?实在,保险理赔所需的大部门证实材料,都是处理事故过程中相关部分出具的,您只需留意收集,保存就可以了。

         下面就详细通过哪些途径收集相关证实材料,叙述如下: 一,事故类证实: 可大致包括意外事故证实,伤残证实,死亡证实,销户证实等。

         (1)意外事故证实。

         发生意外事故应预备意外事故证实。

         意外事故发生的原因各种各样,意外事故证实应根据事故性质由相应的监管机构出具。

         例如: 道路交通事故应由交警出具责任认定书;火灾事故应由消防部分出具事故证实;抢劫,殴打应由公安机关出具事故证实;工伤事故应由单位提供事故证实等。

         (2)死亡证实。

         在病院内死亡的,由病院开具死亡证实;在病院外死亡的由公安机关出具死亡证实;死因不明确的应由公检法机构的法医部分出具鉴定讲演;对于当事人失落,着落不明的事件,根据相关法律,可向法院申请宣告死亡,并出具相关文书即可。

         (3)伤残证实。

         同一由公检法机构的法医部分出具伤残鉴定。

         (4)销户证实。

         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

         二,医疗类证实: 包括诊断证实,手术证实,门诊病历及处方,病理及血液检修讲演,医疗用度收据及清单等。

         均可在治疗过程中从院方获得。

         只要平时留意收集保存。

         三,受益人身份证实及与被保险人关系证实: (1)受益人是指按保险合同或相关法律划定,受领保险赔偿金的权利人。

         一般持本人身份证即可证实本人身份。

         但在受益人不能亲身领取保险金,要求委托其他代办署理人受领款项时,可在当地公证处办理委托公证后,由被委托人携带公证文书及其本人身份证实,前来办理理赔手续。

         (2)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关系证实。

         受益人受领保险金款项时,除须出具本人身份证实外,还需确认其与被保险人的关系是否与合同商定一致。

         一般常见的“关系”有: a.夫妻关系,可提供结婚证实;b.父母关系,可提供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实;c.子女关系,可提供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实或出生证实。

         了解了获取证实材料的途径后,您就可以在处理发生事件的同时,收集并保存保险索赔所需的材料,快速办理完“繁琐”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