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做才能避免保险纠纷?
怎么做才能避免保险纠纷?当事人要避免保险合同发生纠纷,应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1,独立挑选保险产品决定买保险之前,先要搞清晰自己为什么要买这份保险。
良多市民在挑选保险产品时过多地依靠代办署理人推荐,实在买保险与买其它商品一样,都要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来选。
代办署理人的意见,方案只能起到推荐作用,每个家庭对保险的需求都不一样,有的但愿增加人身保障,有的则是为了转嫁财务风险,也有想通过保险做理财投资的等。
不同需求搭配不同保险。
亲朋挚友的保险可以起参考作用,但在实际购买时要切实考虑自己家庭的经济情况,春秋结构,风险偏好等因素。
2,了解保险的基本功能时下保险理财盛行,良多人产生了“买保险就是为了多赚钱”的设法主意。
为了迎合市民的这同心专心理,保险代办署理人上门兜售保险时着重宣传的是分红功能;银行柜面上代销的保险打出的广告是“归报能有多高”;在保险公司主推的产品中,几乎都带有分红性质,诸如斯类的宣传误导了不少市民,让大家觉得买保险就是为了多赚钱。
实在保险最基本的功能是保障,投资理财只是保险的附加功能。
对于保险最朴素的解释是: 人人为我,我为人人。
即人人拿出一小部门财富汇集成大经费,一旦个别社会成员发生意外就可以动用这笔爱心基金。
市民买保险实在是用少量的钱转嫁自己和家庭的风险,不要由于缴了保险费没有得到经济归报就以为很吃亏。
3,应该如实告知别隐瞒保险合同有个重要原则,就是“如实告知”义务,市民投保时一个小小的“隐瞒”,就会失往日后索赔的权利。
特别需要提醒的是,良多保户以为自己口头告知过就可以了,业务员说在保单上可不填就不填,结果理赔时被指控“隐瞒”病情,保户觉得冤枉却无据反驳,最后只好被拒赔。
要知道“如实告知”义务已经以法律形式被固定下来,任何人都不能宽免投保人不履行该义务。
所以投保人一定要在合同上填明被保险人的身体状况,否则保险公司可以以“隐瞒”病情为由拒赔。
还有的“机动车辆保险”要求车主变更要及时更改,否则合同视为无效。
还有的机动车投保时没有如实告知是营运车辆,脱险后造成理赔纠纷,由于营运车辆的保费与私用车辆的保费是不一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