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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干部成了“影子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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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干部成了“影子开发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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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键词: 成了,开发商,影子,国家干部
      9月16号,杭州市住房保障与房产治理局原副局长张新案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宣判。
    张新纳贿1.24亿余元,贪污1000多万元,滥用职权导致国家数千万元损失,被一审讯正法缓。
    这是迄今浙江最大金额保障房贪腐案  张新的主要犯罪情节,是在担任分管保障房建设的市建委房地产开发处处长期间,安排"小弟”当"白手套”,自己成为"影子开发商”,幕后操作,通过非法手段谋取巨额利润。
      张新2002年6月起任杭州市建设委员会房地产开发处处长,兼市城建综合开发办公室主任,市经济合用住房建设中央主任,市经济合用房建设项目招投标评审委员会副组长。
      法庭审理查明,张新利用担任的职务便利,为请托人谋取利益,先后索取和非法收受请托人财物共1.24亿余元。
    记者在采访中发现,张新贪腐1亿多,主要是他担任"处长”这个阶段。
      张新在保障房分管领域贪腐的手段,主要有以下两种:  一是利用分管权限,在程序细节上做四肢举动,掺杂黑货。
      2004年12月至2005年3月,浙江普康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获准在自用的西八建地块上自建拆迁安顿房,将15%的房屋自留用以引入高级人才。
    项目申报审批工作由张新所在的房开处承担。
    审批期间,张新的原同事,后来下海的董一麟,与张新约定,董购置紧邻西八建地块的杭州园林工程有限公司自有用地。
    张新将董的"杭州园林”地块并进 "西八建”地块一同申报,使"杭州园林”地块也享有15%自留安顿房源的优惠。
    两人约定,由董一麟开发该地块并送给张新50%的"利润”。
      张新在开发"杭州园林”地块中未有任何实际投资,未介入实际经营治理。
    经审计,董一麟所控制的"杭州园林”地块开发建设项目预计终极盈利5207万多元,最后董一麟以该项目"利润”形式送给张新贿赂款2522万多元。
      二是匡助承建单位中标,收取"开发权”作为归报。
      2004年至2006年期间,浙江圣洲建设发铺有限公司总经理张本岗多次哀求张新匡助其所属公司中标承接经济合用房项目。
      2006年7月,杭州市建委推出九堡经济合用住房地块建设项目。
    张新安排张本岗借用有资质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名义,介入九堡项目投标。
    招投标时,张新采用变更开标时间,修改报价等方式,终极使浙江圣洲公司中标九堡项目。
    此后,董一麟根据张新安排,以其控制的杭州庆隆园林公司名义,与浙江圣洲公司按照事先的约定签订协议,将九堡项目中一地块送给张新指定的杭州庆隆园林公司独立建设开发。
    甚至庆隆公司的前期土地开发补偿费都是浙江圣洲公司垫付的,而且还协议商定,在杭州庆隆园林无法入行开发时,圣洲公司要按照实际已经发生的本钱用度无前提收购此地块。
      于是,张新在该政策性项目开发中没有任何资金投进,没有实际介入该项目的正常经营治理,不承担项目开发的风险,非法收受和获取九堡项目的财产收益达到8151万多元。
      纵观张新在保障房项目中的捞钱手段,可以望到,作为建委的一个处长,他的一支笔审批权力含金量非常之大,涉及千家万户的保障房项目,完全成了"唐僧肉”。
      2003年至2005年期间,从事工程承包的张祖标多次哀求张新为其中标承接经济合用房项目提供匡助,张新在明知张祖标所属企业不符合资质的情况下,先是"指点”张祖标,可借用符合资质和前提的企业介入投标,并在开标前告知张祖标报价范围等投标信息。
      2005年5月10号,张祖标中标丁桥兰苑项目。
    而后,张新又违规同意张祖标成立杭州越峰房产开发有限公司承接项目。
    在经由他违法审核后,杭州市建委向杭州越峰公司核发了资质证书。
    张新先后向张祖标索取财物共计435万元。
      因实质上缺乏相应的资质和前提,杭州越峰公司在资金,施工等方面治理混乱,期间,张祖标又将项目转给他人实际控制。
    2008年起,丁桥兰苑项目基本停工,无法定期交付,引发泛博业主不满。
      至案发前,此项目资金缺口约为4866万余元。
    由资产过户拍卖所产生土地增值税将给杭州市安居中央造成损失2000余万元。
    而杭州越峰公司尚欠银行贷款本金5500万元,拖欠营业税等税费2502万元。
      张新担任杭州市建委房开处处长期间,主管资产挑唆,其产确权,资金治理等,批个条子,就能让巨额国资流失。
    检察机关指控,他采用侵吞,骗取等手段单独或伙同董一麟非法据有公共财物共一千多万元。
      2006年下半年,张新从安居中央上报审批挑唆的拆迁安顿房商展房源中"瞄上”文三西路嘉绿文苑商展。
    张新利用职务便利,让董一麟以其控制的杭州庆隆园林公司获取购买资格,向安居中央低价购买文三西路嘉绿文苑商展2000平方米,用于所谓"翠苑拆迁安顿”。
    以签订合同号为基准,该四间商展的评估总价为3700多万元,张新和董一麟购买四间商展,低于市场价一千多万元。
      张新案暴露泛起有的保障房建设领域中,行政审批等政府权力的制约,监视还存在很大的漏洞,在加强监察惩处力度的同时,需要入一步从轨制上健全,完善权力监管,制衡机制。
    张新案是对保障房腐败的一声警钟,一记重锤。
    张新担任处长长达十多年,在多年犯案的同时还得到了抬举,案发前被晋升为市房管局副局长,教训深刻,值得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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