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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车撞死“无名氏”民政局代索获赔5万深圳版权律师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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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客车撞死“无名氏”民政局代索获赔5万深圳版权律师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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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政部分作为主管社会行政事务得工作部分,既承担着对城市飘流乞讨职员得糊口保障义务,也承担着在其被侵害后得权利维护职责。

        8月4日,安徽省宁国市人民法院成功调结1起特殊得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该市民政局代因事故身亡得“无名氏”催讨赔偿款得到了法律得支持。

          2008年1月20日晚,樊某驾驶1辆中型普通客车在宁国市区行驶,路过迎宾路交叉路口处,客车刮撞到前方得未着名男子,造成该男子受伤。

        后该男子经病院救治无效死亡。

          事故发生后,经交警部分认定,樊某承担本起事故得主要责任,该男子负次要责任。

        因为其身份目前尚未得到确认,宁国市民政局根据gwy得相关划定,承担起维护飘流乞讨职员被侵害后权利得法定职责,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肇事车辆投保得被告某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赔偿“无名氏”因道路交通事故而死亡所造成得经济损失194337.20元。

          本案在法院主持下,经原,被告双方充分协商,终于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同意在第3者责任强制险得责任限额内赔偿50000元。

        民政部分表示,将绝快查明死者身份,将赔偿款项及时移交,以还死者支属1个合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