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见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有哪些情形?
文章导读:【保险理赔】常见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有哪些情形?每份保险合同都有除外责任,只是对于不同的险种,它的表现形式不太一样,但体现在保险合同中,就是“责任免除”这一条款。
关键词: 不予,保险公司,赔偿,情形【保险理赔】常见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有哪些情形? 每份保险合同都有除外责任,只是对于不同的险种,它的表现形式不太一样,但体现在保险合同中,就是“责任免除”这一条款。
一般来说,因下列情形之一而导致被保险人身故,身体高度残疾或患重大疾病的,保险公司不负保险赔偿责任:
1,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伤害行为;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拒捕,自伤身体; 3,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打针毒品; 4,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 5,被保险人酒后或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以及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假如投保了有关附加险种的除外); 6,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或因先天性疾病身故;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及由此引起的疾病; 8,战役,军事步履,暴乱或武装叛乱。
上一条: 社保缴费基数确定的上限和下限是多少?
下一条: 深圳商业秘密律师讨论提前终止挂靠合同可以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