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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见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有哪些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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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常见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有哪些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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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导读:【保险理赔】常见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有哪些情形?每份保险合同都有除外责任,只是对于不同的险种,它的表现形式不太一样,但体现在保险合同中,就是“责任免除”这一条款。
    关键词: 不予,保险公司,赔偿,情形

         

    【保险理赔】常见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有哪些情形?  每份保险合同都有除外责任,只是对于不同的险种,它的表现形式不太一样,但体现在保险合同中,就是“责任免除”这一条款。

         一般来说,因下列情形之一而导致被保险人身故,身体高度残疾或患重大疾病的,保险公司不负保险赔偿责任: 

      1,投保人,受益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伤害行为;

      2,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拒捕,自伤身体;

      3,被保险人服用,吸食或打针毒品;

      4,被保险人在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二年内自杀;

      5,被保险人酒后或无有效驾驶执照驾驶,以及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假如投保了有关附加险种的除外);

      6,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或因先天性疾病身故;

      7,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及由此引起的疾病;

      8,战役,军事步履,暴乱或武装叛乱。